海城市机动车转移登记
信息来源于:海城在线 发布时间:2012/12/31
申办材料:
1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;
2、机动车所有权转移证明、凭证;
3、机动车登记证书;
4、机动车行驶证;
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注册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,应当在转移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。
办理程序及期限:
可委托代办(代办人须提交身份证)
流程:查验-审核-归档 辖区内转移一个工作日,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,三个工作日。
1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;
2、机动车所有权转移证明、凭证;
3、机动车登记证书;
4、机动车行驶证;
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注册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,应当在转移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。
办理程序及期限:
可委托代办(代办人须提交身份证)
流程:查验-审核-归档 辖区内转移一个工作日,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,三个工作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