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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四镇,地处大辽河下游左岸。属沿河平原地形,是海城市主要水稻产区之一。全镇总面积为95平方公里,耕地面积为4022公顷,辖2个居民委员会,15个村民委员会,130个村民小组。境内土质肥沃,气候适宜。适应各种粮食作物、经济作物的生长。境内地势平坦,池塘泡泊星罗棋布,点缀于田地之间。沟海铁路贯穿南北,大盘线公路横跨其中,距营口港40公里,距离沈大高速公路20公里,距海城市中心30公里,交通便利,地势优越。辽河绕镇而过,水势萦回,浇灌万亩良田。我镇盛产水稻和鱼蟹。辽河刀鱼、河蟹以味美肉鲜而远近驰名,西四镇素有“鱼米之乡''的美称。
西四镇土壤肥沃,水资源丰富,故此西四镇的种植、养殖业发展的十分迅猛。西四镇有近四十年的水稻种植经验,近年来又引进了十几个水稻新品种进行推广种植,收到了高产优质高效的显著效果,从而使西四大米远近闻名,被辽宁省农业厅列为优质米地区。河蟹饲养已具规模。目前,西四镇河蟹养殖面积达到了10000亩,1998年全镇收获规格在2-4两的中华绒螯蟹2000吨。此外,全镇还加大了泥鳅鱼的饲养力度。到1998年底,全镇泥鳅鱼养殖面积达到8000亩,收获规格在8-15厘米的成鱼400吨。西四镇充分利用地处沿河,利于水产养殖的条件,使西四镇的水产养殖从单一种类向多元化发展,已发展到鲫鱼、鲢鱼、鲶鱼、草鱼、鲤鱼等诸多品种。1998年西四镇池塘养鱼产量实现了1250吨,连续五年被海城市评为渔业生产先进镇。
西四镇加速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:
1、凡在西四镇兴办各类企业,其上缴的增值税超过20万元部分,50%返还企业;超过30万元以上部分,55%返还企业;超40万元以上部分,60%返还企业;超50万元以上部分,65%返还企业;超过60万元以上部分,70%返还企业;超过100万以上部分,80%返还企业。上述规定二年内不变,企业上缴的所得税二年内随缴随返。上述返还的税额均指镇财政留成部分。
2、凡在西四镇利用本地资源,兴办农产品开发,深加工企业,其上缴的增值税超过10万元以上部分,50%返还企业;超20万元以上部分,55%返还企业;超30万元以上部分,60%返还企业;超40万元以上部分,65%返还企业;超50万元以上的部分,70%返还企业;超80万元以上部分,80%返还企业,连续二年不变。企业上缴的所得税二年内随缴随返。上述返还的税额均指镇财政留成部分。
3、凡在西四镇投资兴建各类企业,其上缴土地使用税,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三年内全额返还给企业。
4、凡在西四镇兴办各类企业,只收取工商执照工本费,注册费按海城最低标准收取,二年内免交工商行政管理费。
5、凡在西四镇兴办各类企业,从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,第一年内免交土地使用费,第二、三年减半收取。
6、凡带项目到西四镇投资办企业,并属地纳税,对购买企业者一时资金全部到位有困难的,可视情况分期收缴购买金,也可先租后买。
7、对于在西四镇投资办企业,投资额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者,可无偿转让已征用的土地使用权三十年。
勤劳朴实的西四镇人民热忱欢迎各界人士来西四镇大展宏图。